近日,白河林区基层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贩卖毒品、容留他人吸毒案件。
据悉,刘某明知徐某(另案处理)销售的电子烟烟弹含有国家规定管制的麻醉或精神药品,仍然接受其委托,居间介绍崔某在徐某处购买含有依托咪酯的电子烟烟弹十个。后崔某在自家店铺内组织于某等六人吸食含有依托咪酯电子烟毒品。经鉴定,公安机关从崔某处扣押的十个电子烟烟弹中全部含有依托咪酯成分。
经法院依法审理认为,被告人刘某违反国家禁毒法规和毒品管理法规,居间促成毒品交易,其行为构成贩卖毒品罪。被告人崔某容留多人吸食毒品,其行为构成容留他人吸毒罪。被告人刘某、崔某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行为,自愿认罪认罚,可以依法从宽处理。
综上, 该院依法判决被告人刘某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判决被告人崔某犯容留他人吸毒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
法官提醒,每位公民都有抵制毒品的义务,容留他人吸毒的行为为吸毒人员提供了违法的“温床”,因此如果发现吸毒人员在自己所属场所吸食或注射毒品,一定要坚决予以制止,不要让“好客”害了自己。切勿因碍于情面等原因,在自己管理、使用、支配的场所放任他人吸食、注射毒品。广大群众要增强拒毒防毒意识,对发现的涉毒违法犯罪行为要及时报警,为营造绿色无毒、和谐清朗的良好环境贡献自己的力量。(刘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