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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安法院跨省异地执行促和解
发布时间:2024年12月03日 10:00 来源:中新网吉林 编辑:王思博

  近日,农安县人民法院在福建省惠安县人民法院的协助下,成功为申请人执结了全部案款。

  据悉,2020年,周某在福建的一处小区工地上打工,工程完工后,雇主陈某仅支付了部分劳务费,剩余劳务费以欠条的形式约定了还款期限,并且载明如果未按时还款将支付30%的违约金。

  在还款期限到期后,周某几次催讨无果,无奈之下向法院提起了诉讼,要求被告陈某给付拖欠的劳务费和相应的违约金。法院经过审理后,支持了周某的请求,判决被告陈某共需给付原告劳务费。

  由于陈某一直未履行生效裁判义务,周某只好申请强制执行。在执行过程中,执行干警经查控发现,被执行人陈某名下有一辆汽车,遂第一时间对车籍进行了查封,并从申请人那里得知该车正在被执行人福建家中。

  为了确保异地扣车顺利进行,农安法院积极与兄弟法院联系并组织办案团队前往,在当地法院的大力协助下,顺利扣押了涉案车辆。

  最终,在执行措施的威慑和干警的释法说理下,被执行人陈某和申请人周某达成和解协议,给付了全部案款,案件至此案结事了。

  下一步,该院将持续加大执行力度,用好各项执行措施,切实保障申请执行人的胜诉权益,不断回应人民群众对执行工作的新期待、新要求,以“真金白银”兑现司法为民的承诺。(刘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