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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面塌陷致车受损!长春朝阳法院:这样赔偿
发布时间:2024年11月19日 13:21 来源:中新网吉林 编辑:王思博

  中新网吉林新闻11月19日电 (谭伟旗 赵慧敏)近日,长春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开发区法庭审理了一起因路面塌陷导致车辆受损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办案法官对赔偿主体及责任作出认定,纠纷得到顺利解决。

  据悉,今年6月,李某驾驶车辆行驶至某中学门前时,车辆驶入路中间机动车道塌陷,发生交通事故导致车辆损坏,事故经交警部门认定,道路管理部门某管委会负此次事故全部责任,李某无责任。

  事故发生后,李某到维修站对车辆进行修理,花费维修费。近期,李某诉至法院,要求某管委会赔偿车辆维修费。

  该院经审理认为,该案涉诉的交通事故经交警部门认定,由某管委会负全部责任,事故发生地的道路属某管委会管理,某管委会负有管理道路并确保安全通行的义务,其未及时发现路面塌陷并及时维修导致原告车辆受损,应承担赔偿责任,故原告车辆因此次交通事故产生的维修费,应由某管委会赔偿。

  最终,法院判决某管委会赔偿李某维修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二条规定,因所有人、管理人、使用人或者第三人的原因,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倒塌、塌陷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所有人、管理人、使用人或者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

  该案中,某管委会作为案涉道路的管理单位,负有对路面进行日常维护及确保道路具备安全通行条件的义务,其未及时对路面进行检修导致事故发生、原告车辆受损,依法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