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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经开法院“无袍法官”用“情”感化未成年人
发布时间:2024年11月18日 11:05 来源:中新网吉林 编辑:王思博

  中新网吉林新闻11月18日电 (谭伟旗 刘益杉)近日,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依法不公开审理了一起未成年人抢劫案件,该案参与人数较多,且涉及未成年司法保护,审判工作难度较大。

  为进一步提升涉未成年人审判工作的专业性,严格规范落实合议庭制度,承办法官与人民陪审员第一时间组成合议庭审理此案。

  在此案审理过程中,人民陪审员迅速进入角色,积极履职,以高度的责任感、使命感,全面参与阅卷、全过程参与庭审、全方位参与合议发表意见。同时仔细研究控辩双方的理由和依据,主动搜集相关案例与法官交流,在法律适用方面充分发表自己的意见供合议庭参考。

  其中,人民陪审员刘丽充分利用法庭教育环节,语重心长地对未成年被告人进行思想教育,结合自己的家庭教育、子女抚养等方面饱含深情地表达了对五名未成年被告人的寄语:“答应阿姨,记住这沉痛的教训,要积极改造,日后努力学习一门技术……我们等你们回来!”

  整个庭审过程被告人深受触动,当庭流下了忏悔的眼泪,诚恳认罪,并表示愿意接受处罚。法定代理人对法庭给予未成年被告人的关怀与教育表示感谢,对判决结果无异议。

  下一步,该院将持续在司法案件中发挥好人民陪审员制度的优势,凝聚智慧,寓教于审,不断彰显审判工作的力度和温度。(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