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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新区法院“快”行“巧”执劳动报酬
发布时间:2024年11月01日 11:39 来源:中新网吉林 编辑:王思博

  中新网吉林新闻11月1日电 (谭伟旗 李郴)近日,长春新区人民法院妥善办理了某公司拖欠38名职工工资案件,切实把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有效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据悉,长春市某有限公司因经营不善,拖欠陈某等38名职工工资。经该院调解,确定该公司应付陈某等38名职工工资、补偿金。后因该公司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陈某等38名职工向原告讨要工资未果,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该院通过网络查控及线下调查,对该公司财产情况进行全面梳理,未发现可供执行的财产。但考虑该公司可能具备履行能力,遂对其名下银行账户采取冻结措施,并决定依法对该公司法定代表人采取限制高消费措施。

  近期,陈某等38名职工向执行法官刘国余提供财产线索,称发现被执行人在另一家公司有到期债权。

  接到财产线索后,法官刘国余迅速带领助理到第三方公司展开调查,告知其涉案情况并进行释法明理。该第三方公司相关负责人在了解情况后,随即配合法官开展核实工作。

  经核查,被执行人确实在第三方公司有一笔到期债权。执行法官立即向第三方公司送达止付通知,并送达执行协助通知书,要求第三人将到期债权交至法院。第三人接到执行协助通知书后立即筹集资金,当天下午就将到期债权如数交至法院。

  为确保陈某等38名职工及时拿到工资,款项进入指定账户后,法官带领助理即刻开始案款发放工作。

  此案涉及职工不仅人数多,且情况复杂。执行团队加班加点开展工作,连续奋战两天两夜,与申请执行人逐人进行沟通,逐笔核对案款,确保不出问题,终于将案款发放到位。至此,38件执行案件顺利执行完毕。

  下一步,该院将持续加大对涉民生案件的执行力度,为涉民生案件开启绿色执行通道,及时立案、快速执行,提高强制执行工作效率,切实保障涉民生案件中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提升群众对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的满意度,为维护辖区社会和谐稳定提供强有力的司法服务保障。(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