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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新区法院探索物业纠纷调解新模式
发布时间:2024年10月18日 10:59 来源:中新网吉林 编辑:王思博

  近日,长春市物业行业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驻长春新区人民法院调解室在长春新区法院高新人民法庭成立。

  近年来,该院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不断探索物业纠纷多元调解方式,拓宽物业纠纷多元化解途径,将物业纠纷预防在源头、化解在萌芽、解决在前端,与长春市物业行业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开展合作。

  按照长春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长春市司法局、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联合下发的长房联字〔2023〕10号《关于加强物业服务行业人民调解工作的意见》,长春市物业行业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经长春市司法局审批,在长春新区法院高新人民法庭设立“长春市物业行业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驻长春新区人民法院调解室”。

  调解室成立后,将由长春市物业行业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派遣专门调解员入驻高新人民法庭诉讼服务中心,与法庭诉讼服务中心进行对接并在法庭指派下开展物业纠纷诉前调解工作,由高新人民法庭对物业纠纷调解的全过程进行法律指导,对物业纠纷案件一律开展诉前调解工作,通过由优秀法官定期对调解员进行业务培训、组织调解员旁听庭审等方式,进一步提升调解队伍专业水平。

  下一步,该院将继续优化物业纠纷调解工作运行机制,以“诉前调解在先、司法确认断后、打造示范案例”的行业解纷模式,构建多元化调解格局,为无讼社区建设贡献司法力量。(谭伟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