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农安县人民法院城区人民法庭成功调解一起离婚纠纷案件。双方达成离婚调解协议,和平分手,长达8年的情感纠葛的离婚纠纷最终得以圆满化解,真正实现事了案结。
据悉,张某(男)与王某(女)经人介绍相识,于2009年8月登记结婚,双方均系再婚。婚后,张某父母由王某照料至去世,2013年至2016年,张某与王某共同照顾张某外孙子女。
2016年,张某女儿将孩子接到长春上学,张某随女儿到长春照顾外孙子女,夫妻长期处于分居状态,张某认为双方感情已经彻底破裂,故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该院承办法官在初步了解案情后,联系双方当事人了解诉求,得知双方均有调解协商的意愿,积极组织两人到法庭“面对面”调解,秉承着“劝和不劝分”的理念,希望双方当事人可以解开心结、和好如初,但二人离婚态度坚决。
承办法官将两人暂时分开,开始“背对背”的调解沟通。经过交流,承办法官了解到双方虽无和好可能,但并无不可调和的尖锐矛盾,只是财产分割方面存在较大争议。
法官以双方曾经的感情基础和王某多年来照顾公婆和子女的辛劳为切入点,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地劝解,二人终于就财产分割问题达成一致意见,在承办法官的见证下,张某当场给付王某。
下一步工作中,该院将牢固树立“如我在诉”司法理念,把关爱、理解、体恤的司法精神融入司法全过程,为家事纠纷双方建立沟通平台,对发生婚姻危机的家庭尽力进行挽救修补,对因感情破裂无法修复的及时进行调解,推动婚姻家庭类纠纷多元化解、就地解决,让司法有力度,也有温度。(刘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