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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起纠纷!榆树法院:赔偿款虽迟但到
发布时间:2024年09月25日 13:08 来源:中新网吉林 编辑:王思博

  近日,榆树市人民法院执行局副局长贾建民执结了一起10余年的机动车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件,保障了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当事人为表达对执行法官的感谢,将一面锦旗送到法官手中。

  据悉,2011年,回某(案外人)驾驶轿车途中,在与对面有会车可能的情况下,强超被告杨某驾驶的小型客车,致使原告王某的丈夫林某从车内甩出到河沟内死亡。经榆树市交通警察大队认定,回某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已另案处理),被告杨某承担事故的次要责任。

  事故发生后,原告多次向被告索要赔偿,被告拒绝给付,原告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依法判决被告杨某赔偿原告王某。判决生效后,被告杨某仍拒绝给付赔偿款,原告王某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迅速查找杨某的财产情况,但均未发现可供执行的财产,杨某又下落不明,案件进入终本程序。

  近期,王某偶然间得知杨某在吉林某饭店打工,便立刻将这个消息告知了执行法官,向主管领导汇报后,执行法官立即带领干警前往吉林,将杨某拘传到该院。

  到该院后,执行法官耐心地对杨某进行释法明理。在执行法官的努力下,杨某放下了抵触情绪,积极筹措案款,同时法官又做申请人工作,被执行人家庭生活困难,与妻子离婚,抚养三个孩子,赡养两个老人,依靠打工维持生活,确属不易,在执行法官的劝解下,申请人主动放弃部分赔偿款,最终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并在7小时内将剩余赔偿款给付完毕。

  至此,一场跨越10余年的案件圆满结案,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

  下一步,该院将持续加大“终本清仓”工作力度,全面推进终本积案实质性出仓,让“沉睡”多年的案件动起来,真正做到将当事人的胜诉权益兑现成真金白银,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满意度。(谭伟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