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吉林新闻9月4日电 (谭伟旗 王鸾鸣)近日,榆树市人民法院召开专门执行会议,针对一批被执行人在外地且消极履行、规避执行的案件进行行动部署,制定行动预案,选派骨干执行干警驱车远赴辽宁、北京、山东等地开展异地执行工作,努力通过“异执”打通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兑现的“最后一公里”。
在山东省济南市,唐某与王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判决生效后,因王某未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唐某向法院申请执行,承办法官李荷龙向被执行人王某发出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但被执行人王某仍拒不履行。
申请执行人唐某向法院提供被执行人王某在山东省济南市长期居住的线索,承办法官考虑到已经对被执行人采取限制高消费措施,被执行人王某不能乘坐飞机、高铁等交通工具,如果将其带回法院将有困难,故决定驱车1400余公里前往济南市槐荫区对被执行人王某采取拘传措施。
到达目的地后,法官第一时间与槐荫区法院执行局沟通案件情况并请求当地法院执行干警协助拘传,次日执行干警成功对被执行人王某采取拘传措施,并连夜押送被执行人返回榆树。经与被执行人王某询问取证,被执行人王某无还款意向,故对其采取拘留15日强制措施。
拘留期间执行法官几次提审,向王某释法明理,王某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一改往日态度,称拘留结束后用每个月部分工资给申请执行人还款,直至履行完毕,目前该案正在执行中。
在辽宁省葫芦岛市,李某、孙某、黎某在某粮油公司购货未给付货款,粮油公司向法院提起诉讼,并于判决生效后向法院申请执行。因李某拒不报告财产,经申请执行人提供线索,被执行人李某在葫芦岛市某沙场从事经营活动,同时提供了被执行人李某居住的小区及几日的行踪线索,并向该院提出对被执行人李某采取拘留措施的申请。
执行法官姜兆峰一行出发远赴750公里外的目的地。执行干警在被执行人李某驾驶车辆离开沙场时对其进行了控制。执行法官始终秉承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在带回法院途中,被执行人李某面对法律压力和执行干警的耐心释法明理。
经协商,双方就剩余未偿还款项数额达成一致,被执行人李某履行了给付义务,案件顺利执行完毕。
在辽宁省大连市,赵某、张某与于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判决生效后,赵某、张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于某。被执行人于某常年不在家,外出干工程,案件执行陷入僵局。
一日,执行法官张翼接到了申请执行人赵某的电话,称其打听到了于某的现住址,其全家现在大连市甘井子区某村居住,希望法官前往大连市帮其把钱要回来治病。挂断电话后,法官立即汇报案情,随后驱车800余公里前往大连市寻找被执行人于某。
后法官将于某带至当地法院。执行法官从情理出发向其阐明利害,于某意识到不履行生效判决可能带来的后果,于是将案件全部执行款转至申请执行人赵某银行账户,并将执行费交入法院账户,至此案结事了。
在北京市朝阳区,党某与张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经法院判决,被告张某应当支付原告党某欠款及利息。因张某至今未履行给付义务,党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魏伟多次联系被执行人张某,但其刻意回避,一再推脱。今年7月,申请人党某提供线索被执行人张某在北京市工作。执行团队到达北京市后在一家外卖公司找到张某,张某见到执行法官后很惊讶,并表示想给付一部分欠款,希望能和申请人党某达成和解。
在执行法官的耐心调解和真诚沟通下,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意见,签订了和解协议,先行给付部分,剩余款项分期给付。
该院此次“夏日闪电”异地执行专项行动中,36名执行干警奔赴各地,跨3省8市4300公里,执行和解3件,执行完毕3件,司法拘留3人。下一步,该院行局将持续开展异地执行行动,践行“如我在执”司法理念,着力化解积案难案,全力兑现当事人的胜诉权益。(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