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农安县人民法院接到沈阳市大东区人民法院发出的申请,请求异地协助执行,拘留一名被执行人。
据悉,沈阳大东法院在执行孙某与陈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因被执行人陈某拒不报告财产,消极履行义务,决定对陈某采取拘留措施。在经多方调查后,执行干警获悉线索,得知被执行人陈某正在农安县内经营奶茶店,因此请求农安法院协助执行拘留措施。
接到协助请求后,该院执行局高度重视,执行局领导迅速部署,抽调骨干力量协助配合执行。农安法院干警利用熟悉地理环境优势,第一时间与沈阳大东法院干警赶到了执行现场。
在现场,干警通过询问服务员得知陈某此时不在店里。于是,干警联系上了陈某妻子,并对其展开释法明理,告知其抗拒执行可能要承受的法律后果,督促其履行义务。
最终,在两地法院通力合作下,陈某妻子表示认识到了错误,愿意代为履行义务,将欠款全部还清。
下一步,该院将继续强化执行工作大局意识,全面加强跨区域执行案件的深度合作,打破异地执行壁垒,打出高效执行“组合拳”,以实实在在的执行成效打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公里”。(刘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