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吉林分社正文

首页-->法制

榆树法院:离婚成仇 手机竟成了“替罪羔羊”!
发布时间:2024年08月22日 10:18 来源:中新网吉林 编辑:王思博

  近日,榆树市人民法院五棵树人民法庭副庭长李国钊成功调解一起夫妻离婚后的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件,让曾为夫妻的二人解开心结,冰释前嫌。

  据悉,原告范某与被告柳某曾是夫妻,二人因生活琐事争吵不断选择离婚,离婚后,二人对彼此心存怨恨,但都将心火压制下来。后二人在某医院偶遇,柳某心中的怒火终于不受控制,冲上前辱骂范某,并将范某新买的手机损毁。

  范某报警后,公安机关对柳某实施了行政拘留,事后,范某向柳某索要手机赔偿款,但柳某拒绝赔偿,无奈之下,范某将前妻诉至法院。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第一时间联系原被告,了解案情并不断耐心细致做双方思想工作,但双方由于离婚时就积怨已深,此次事件更加剧了双方矛盾,谁也不肯让步。见调解无望,承办法官便开庭审理此案。

  庭审中,双方对手机赔偿价格无法达成统一意见,要求对损坏手机进行司法鉴定,承办法官认为若采取鉴定程序,不仅会增加诉讼成本,更会加剧彼此间的隔阂。因此,承办法官采取“背对背”的调解方式,分别耐心地与双方当事人进行深入的调解工作。

  承办法官以曾经共度的夫妻时光为桥梁,唤起双方内心深处对过往情感的珍惜与怀念,引导双方从彼此理解的角度出发,重新审视当前的争执。

  经过一番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的沟通调解,二人心中的坚冰逐渐融化,最终,范某同意柳某支付手机赔偿款,至此,案结事了。

  该院五棵树人民法庭在审理此类案件过程中,从亲情、道德角度寻找问题症结,充分考虑双方当事人的合法利益,加大矛盾纠纷调处化解力度,努力实现案结事了人和,切实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谭伟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