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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井法院:在“小标的”中守护百姓“大民生”
发布时间:2024年08月19日 15:22 来源:中新网吉林 编辑:王思博

  中新网吉林新闻8月19日电 (谭伟旗 朴宣蓉 刘立晔)近日,龙井市人民法院审理一起装饰装修合同纠纷。

  据悉,被执行人李某委托申请执行人做广告牌,但广告牌做好后,李某玩起了“消失”,也不履行欠款,一拖再拖,申请人迫于无奈才起诉到了法院。

  执行干警根据申请人提供的线索,出发赶往菜市场,成功在摊位上找到了被执行人李某。李某得知法院来意后,依旧表示不愿意偿还欠款。

  执行法官考虑到在菜市场执行影响商贩做生意,遂将被执行人带到了法院接待室,向他释明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的利害关系,并表示如果拒绝履行,法院可以采取拘留等措施。被执行人的母亲了解情况后,急忙到该院,当场替儿子将欠款一次性支付完毕。

  申请人收到欠款后,感慨该院执行工作效率如此之高:“今天终于了却了一桩心事!”

  该院始终秉持“如我在执”为民情怀,抓稳抓牢涉民生等小标的的案件,切实提升执行工作质效,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