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官方公众号发布消息介绍,为提升司法服务质量,便利群众调取档案、申请执行、了解案件进展,该院将档案室及执行立案窗口自2024年8月1日起搬迁至长春市四联大街298号内。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1.长春汽车经济进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执行立案窗口搬迁至执行事务中心办公。执行事务中心地址:长春市四联大街298号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东侧安检大厅C102室。
2.档案室调档工作同步在长春市四联大街298号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东侧安检大厅进行。
自上述日期始,民事、刑事、行政、执行等案件调档工作,执行立案、案件查询、法官接待、线索提供、交转材料、执前调解等与执行相关的业务均在新址办理。
因搬迁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执行立案窗口电话:0431-81506837
档案室调档电话:0431-81506552
特此公告。
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四年八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