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农安县人民法院快速执行,帮助商户追回货款。
据了解,家住农安县的柴某是一名经营肉铺生意的小商户,2017年,李某又向柴某订购了大批猪肉,可这一次他却提出了一个要求——赊购,考虑到之前李某从没有过拖欠行为,便爽快的答应了下来。
一直等到年底,李某也没有把货款打给柴某,这时候的柴某只能一遍遍的向李某讨要,但都没有结果。无奈之下,只好将其起诉至法院。
经该院依法审理后,判决被告李某在判决生效十日内向原告柴某给付货款。
虽然该院已经作出裁判,可李某就是不肯履行判决义务,柴某只好申请强制执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第一时间邮寄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以及传票等相关法律文书,但其统统拒不接收。
干警又多次电话联系,督促其尽快履行法律义务,可谁知道李某不仅声称不认识柴某,甚至到最后把执行干警的电话全部拉黑。
为了保障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执行干警多次走访李某户籍所在地并进行财产调查。发现李某已从户籍地搬离,而且名下无任何可供执行财产,案件一时陷入僵局。
面对这种情况,干警又在村里开展调查,经过耐心细致的走访后,获悉李某此时在德惠经营门店,于是立刻驱车前往。
在李某的店里,干警再次释法明理,向其说明拒不执行的法律后果,李某在认识到拒不执行的严重后果后,主动承认了错误,向柴某道歉,并归还了全部货款,至此案件圆满解决。(刘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