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吉林新闻7月26日电 (谭伟旗 张海鑫)近日,一起租赁合同纠纷案件的成功执行,充分彰显了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用心用力兑现胜诉权益的坚定决心。
据悉,2023年9月,被执行人李某在申请执行人某旅游汽车有限公司处承租了4台旅游客车作为班车使用,并签订租赁合同。双方约定每台车每天租金,合同期限五年,且租金应在签订后1日内一次性给付。
然而,申请执行人履行协议后,李某仅支付部分租赁费,尚欠部分,故申请执行人将其诉至法院。经调解,双方约定分期给付,但李某无视法律生效文书,仍拒绝履行。申请执行人多次催促,李某却以“没有钱,债务缠身”为由推脱。申请执行人遂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执行法官依法向李某送达法律文书,并多次通过电话及线下沟通督促其履行义务。在运用多种执行方式后,李某仍摆出“我没有钱,任凭处置”的姿态。经过线下实地走访,法官发现李某有经济来源且具备履行能力。
近期,法官再次传唤双方商讨剩余款项给付事宜。李某驾驶汽车至该院,交谈过程中,她表示车辆是其父亲贷款购买,无论法官怎么劝说都拒绝履行义务。
鉴于李某的态度,申请执行人对其丧失信任,向该院递交拘留申请。执行法官宣读拘留决定书,对李某采取拘留措施。李某仍未意识到严重性,几个小时释法明理无果后,法官和法警带其前往当地派出所采集信息。
在执行拘留程序过程中,李某慑于压力,在派出所采集信息完毕时终于改口。而后,李某联系家人凑钱解决问题,表示先偿还欠款,剩余款项每月再偿还,并找担保人进行担保。
经法官沟通,申请执行人同意和解。返回法院后,李某立即履行了其承诺的给付义务,最终申请执行人和被执行人李某达成执行和解协议。
执行工作是实现公平正义的“最后一公里”。面对视法律为儿戏的被执行人,法官干警铁面威严,敢于“亮剑”,依法依规运用强制措施,切实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和生效裁判的司法公信力。(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