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吉林新闻7月25日电 (谭伟旗 苏磊)近日,榆树市人民法院新立人民法庭法官苏磊成功调解一起朋友之间的民间借贷案件。
据悉,原告张某与被告杨某系朋友关系,杨某因资金紧张,向张某借款,出于对朋友的信任,张某并未索要欠条。后张某向杨某索要借款,杨某总以“再等等”之类的说辞为由,拒绝偿还欠款,无奈之下,张某将昔日好友诉至法院。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考虑到双方曾是无话不谈的好朋友,一纸判决只会让双方的友谊渐行渐远。为挽回双方情谊,真正实现案结事了,承办法官便积极组织双方进行“面对面”调解。
承办法官一方面与张某积极沟通,希望他能念及友情,再给杨某一次机会,另一方面教育杨某应诚实守信,按期履行自己的给付义务,否则不仅会再一次辜负朋友的信任,还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经过法官耐心地调解和细致地释法明理,最终促成双方达成了附条件调解协议,原告张某同意减少部分本金,被告杨某分三期偿还欠款;如杨某未按约定期限履行,则立即一次性偿还原告张某。
该案中,法官及时引导双方从事实出发,提出调解建议,由情及理,由理入情,达成的附条件调解协议,不仅维护了原告的合法权益,同时也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了被告的还款压力,真正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法官提醒,履行还款义务,不仅是法律的要求,更是个人品德的体现,是对“诚信”二字最直接的诠释。而朋友,是人生旅途中最宝贵的财富之一,朋友间借贷本就是相互信任的体现,切莫让“失信”行为伤害了彼此友情。(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