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吉林分社正文

首页-->法制

长春经开法院巧妙调解六起案件
发布时间:2024年07月09日 09:58 来源:中新网吉林 编辑:王思博

  中新网吉林新闻7月9日电 (谭伟旗 黄国丽)近日,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审理一起案件,服务公司多年的员工与老东家对簿公堂,互不相让。最终,承办法官使得双方从剑拔弩张走向握手言和,一次性圆满解决六起案件,真正实现案结事了。

  据悉,王某、安某、姚某分别将甲公司诉至法院,主张被甲公司违法辞退,请求获得赔偿。甲公司主张三人系自愿离职,公司不应承担赔偿责任。

  法官经阅卷了解,甲公司是国内新兴饮品公司,其产品深受广大消费者欢迎,在业内具有较大影响力。打官司对双方来说都不是最优选择,如果能在开庭前找到方法化解公司和三人之间的矛盾,就可以减少双方的诉累,这对各方都是好事一桩。

  在庭审正式开始前,法官首先征询双方是否有调解意向。原告三人共同委托的代理人明确表示不同意调解,且态度异常坚决。甲公司称系三人自愿离职亦不同意调解。

  庭审结束后,原告三人又以甲公司未与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为由,诉至法院,请求获赔二倍工资。一波未平,一波又起。法官在接到上述三个案件后,深感双方矛盾激化,一判不能了之,再次和双方进行沟通,了解双方矛盾的症结。

  法官在与甲公司通话中得知,该公司正在大力拓展业务。了解到该情况后,法官诚恳地与该公司董事长进行沟通,为其全面分析法律事实、诉讼利弊,建议其尽快稳妥解决纠纷,将时间和精力更多地投入到企业经营,带领企业取得新发展。经过一番深入沟通,甲公司最终同意调解。

  法官趁热打铁,组织双方经过多轮磋商,促使三原告与甲公司达成初步意向,一致同意协商解除劳动关系,甲公司向三人一次性支付一定补偿。

  再次开庭后,双方终于达成一致意见,在法官面前签订了调解协议,六起案件全部案结事了。

  一直以来,该院始终用实际行动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解难事,切身思考群众的所期所盼,带着温情解决群众的烦心事,真正做到公正司法、为民司法。(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