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吉林分社正文

首页-->法制

农安法院成功调解一起执行异议之诉案件
发布时间:2024年07月02日 11:04 来源:中新网吉林 编辑:王思博

  近日,农安县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执行异议之诉案件,当事人向法官表达诚挚的感谢。

  据了解,2016年5月,杨某从房地产公司开发楼盘的建筑商手中购买抵账房屋一套,该房地产公司因房屋不是从其手中购买,且与建筑商之间存在经济纠纷未解决完毕,故未予办理过户登记手续。

  2022年11月,姚某与房地产公司因经济纠纷诉至法院,后房地产公司到期未履行生效判决,姚某申请强制执行,该院依法将房地产公司名下的房产进行查封。其中,包含了杨某先前购买的房屋。

  杨某向该院提交了书面异议。受理后,该院依法进行审查,发现杨某提供的证据不足以支持其从房地产公司购买房屋的诉请,因此驳回异议请求。

  不久,杨某向法院提起执行异议之诉,请求该院不得执行案涉房屋,民二庭承办法官收到案件后第一时间认真查阅案卷,仔细研判案情,认为一判了之只能“案结”却不能“事了”,所以努力寻找解决办法。

  法官反复与姚某、杨某、房地产公司进行沟通,在其晓之以理,动之以情的调和下,三方终于达成了合意,房地产公司提供与杨某购买房屋价值相当的其他财产交由法院执行,该院解除对杨某购买房屋的查封,杨某提出撤诉申请,案件至此圆满结案。(刘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