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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清林区法院开展世界环境日普法宣传系列活动
发布时间:2024年06月07日 11:00 来源:中新网吉林 编辑:王思博

  今日,汪清林区基层法院积极开展丰富多彩的法治宣传活动,引导群众自觉履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该法院依托院企联动机制,在世界环境日到来之际,前往金沟岭林场开展普法宣传活动。

  活动中,由林场场长带领干警深入林区现场科普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特别是堪称“植物界大熊猫”的东北红豆杉,此树已有约2500年的历史,植株高达30米。

  与此同时,场长向大家介绍了山林中还有黄菠萝树、臭松、水曲柳等诸多珍贵植物,这些植物有助于维护和促进生态系统的健康与稳定。

  参观后,干警为林场职工重点讲解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等法律法规,并结合林场职工关心的法律问题,提供了贴心的答疑解惑服务。

  此次普法宣传活动,不仅拓展了林场职工的法律知识,还帮助解决了大家的疑惑和难题,同时,林场场长对植物的细心介绍,还进一步拓宽了干警的视野。

  同时,该院民事审判团队前往社区和物业服务公司,为社区工作人员和居民送出了《环境保护法》法律宣讲课,课程主讲人从世界环境日的由来、意义,再到《环境保护法》的总则、监督管理、保护及改善环境、防止污染和法律责任等几方面问题,逐一进行了深度的讲解和展示。

  通过此次主题宣讲,该院向社区工作人员及居民群众广泛宣传“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重要意义,以及污染物对自然环境和生态系统的严重破坏,倡导大家自发保护环境,减少有害垃圾和污染物的随地乱扔和排放,从身边小事做起。(刘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