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榆树市人民法院少年法庭副庭长于长娟审理了一起未成年人聚众斗殴案件。
据悉,庭审前,法官深入了解被告人的家庭背景、成长经历,以及犯罪的具体原因。庭审中,被告人表现出了深刻的悔罪态度,对自己的错误行为有了清晰的认识。其犯罪时未满16周岁,符合适用缓刑条件,但缓刑后的去处却成了问题。
被告人身患肾病综合征,户籍所在地在外市,父母十年前协议离婚,父亲行踪下落不明,母亲再婚。户籍所在地政府表示:被告人不符合接收条件,不同意对其监管。被告人一直与外公外婆生活多年,居住地政府表示:被告人户籍不在本市,也不同意对其履行监管责任。
为了确保该被告人能够真正回归社会,办案法官立即与主管领导汇报,多措并举研究解决方案,经与当地政府等有关部门沟通,决定召集相关部门开展座谈,共同商讨如何有效地对被告人进行挽救。
座谈会上,办案法官详细地介绍了被告人的情况,生活背景,她希望各部门能够在被告人回归社会时给予必要的关照和看管。她表示,每一个孩子都是社会的未来,尤其是对于那些在成长过程中遇到困难的孩子,各部门都有责任伸出援手,帮助他们重回正轨。
被告人的外公外婆表示:“孩子一直由我们抚养,家里种地,他外公还能外出打工,生活上没有任何问题,我们也会用心看管好他,希望各位领导能给孩子个机会。”
当地政府政法委员对被告人说:“你要认真改正,我们同意对你进行监管和帮教,希望你有一个好人生。”
被告人在大家的帮助下感动的痛哭流涕:“非常感谢各位领导,感谢你们给我一个重新改过的机会,我一定好好生活,不辜负领导们的期待!”
近年来,该院以“教育、感化、挽救、判后帮扶”失足青少年为己任,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积极探索未成年人审判新模式,扎实推动少年审判工作实现新发展,最大限度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该院少年审判庭坚持能动履职,始终秉持以“心”为本的理念挽救失足少年。立足未成年人审判工作,依法严惩各类侵害未成年人的违法犯罪,积极开展判后回访帮教工作,帮助未成年被告人认识自身错误并予以引导、矫正,预防减少重复犯罪,让迷途少年顺利回归社会,走上积极、健康的人生道路。(谭伟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