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吉林新闻5月28日电 (谭伟旗 杨晨)近日,敦化林区基层法院充分运用了“释法明理+判后答疑”模式,持续开展服判息诉工作,原本坚持上诉的当事人撤诉了,成功实现将“上诉”变“息诉”。
据悉,2021年11月,第一被告王某甲与原告刘某发生争执,王某甲将刘某致伤。经双方协商,于2021年11月由律师代写了一份《赔偿协议》,约定王某甲承担赔偿责任,并于2023年11月给付完毕。
协议同时约定王某乙对赔偿款承担连带保证担保责任。经原告刘某多次向二被告索要赔偿款及医疗费无果后,且第一被告以各种理由进行推诿,刘某无奈起诉至法院。
了解该案的矛盾症结后,为从源头解决问题,承办法官多次组织原被告进行调解,但双方意见始终无法统一。调解未果后,该院依法进行判决。在作出判决后,被告不服,坚持上诉,该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孙源海和承办法官郭和玲决定约见当事人进行释法明理,被告对判决依据和权利义务有了更理性、明确的认知,心里的气也慢慢消去,一改强硬态度,承办法官顺势从判决履行等方面梳理利害关系,从降低双方诉讼成本、时间成本等方面进一步促进双方当事人沟通协商。最终,被告决定不上诉。
下一步,该院将深入践行“小案事不小、小案不小办”理念,始终秉持“如我在诉”的为民情怀和思想境界,全力提升每一起案件办理的精度、速度与温度,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