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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清林区法院:一女子多次实施诈骗获刑12年!
发布时间:2024年05月28日 09:54 来源:中新网吉林 编辑:王思博

  中新网吉林新闻5月28日电 (吕盛楠 刘莹)近日,汪清林区基层法院审结了金某诈骗罪一案。2022年7月至2023年8月期间,金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共骗取62人财物,涉案数额特别巨大,与前罪数罪并罚,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

  据悉,2022年7月,金某通过注册社交账号编造虚假人物身份,通过一人分饰不同角色,博得被害人的信任,诱导被害人进行投资、购货,骗取人民币。

  2022年7月至2023年8月期间,金某编造虚假信息称投资冻货类产品利润高、回本快,虚构为某单位供应冻货礼盒事由,先后三次共骗取18名被害人财物,在被害人催要欠款时,编造聊天记录及欠条等久拖不还,诈骗数额达人民币。

  2023年8月,金某以促销鸡蛋为由,采取低价出售的方式吸引其日常卖货群内人员,收到客户的鸡蛋预付款后,退群更换联系方式,导致44名被害人被骗(包含多次购买的)。

  2023 年11月,被告人金某经公安机关电话传唤主动到案,交代了全部犯罪事实。

  该院经审理查明,自2022年7月至2023年8月期间,金某某通过多种方式建立“投资”“卖货”群聊,在不具备相应还款能力的情况下,先后以投资、压仓、促销鸡蛋、订购海鲜礼盒等理由虚构事实,诱导多名被害人通过转账及现金支付的方式进行投资、购货,骗取62名被害人钱款。

  该院认为,被告人金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投资冻货赚钱、订购礼盒等事实多次骗取多人钱财,用捏造人物、伪造证据的方式隐瞒真相,数额特别巨大,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判决后,金某未提起上诉,该案现已生效。

  法官介绍,该案中,金某以“稳赚不赔高收益”为引,编造了多个投资骗局。首先,金某抛出诱饵邀请多人进入投资、购物等群聊,然后,制造出回报假象,在群内发布促销、返利等虚假信息,博取大家信任,最终,诱导更多人投资入局,越来越多的人被其所谓的高回报诱惑,让金某达到了骗取财物的目的。

  法官提醒,当发现可以通过简易途径赚大钱的时候,就极有可能陷入了诈骗的圈套,请广大居民群众务必提高警觉,面对“暴富”“赚快钱”“高利润”等诱惑时,要时刻保持高度警惕,切勿给骗子提供可乘之机,守紧自己的“钱袋子”。(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