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吉林新闻5月22日电 (谭伟旗 杨薇)近日,长春新区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蒋某某开设赌场罪一案。
据悉,被告人蒋某某使用手机绑定某APP软件的账户,组织朋友并招揽不特定人员作为赌客进入“XX亲友圈(口令***)” 参与打麻将。蒋某从他人处购买1万余张房卡,以开房卡形式为玩家提供赌博场所,结算赌资及收取“台费”。
其中,蒋某某按照玩家每局得分情况,收取输家钱款后再转账给赢家,蒋某某每局收取“台费”,非法获利。
被告人蒋某某以营利为目的,在手机平台上招揽不特定人作为赌客,以开房卡形式为赌客提供赌博场所并进行资金结算,并按人头数抽取台费,其行为已经构成开设赌场罪。
该院依法对被告人判处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违法获利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法官介绍,严格区分开设赌场罪与赌博罪区别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从参与人员上区分。赌博罪中的参与人员一般具有稳定性,经常是在互相熟悉的人之间进行赌博,而开设赌场罪中的参与人员一般不具有稳定性,参赌人员不一定与开设赌场的人认识熟悉。
第二,从公开程度上区分。赌博罪往往是一群人之间的赌博行为,一般不会对社会公开,社会上的知晓范围不会很大,而开设赌场罪则可能扩散到较大的知晓范围。
第三,从有无经营目的上区分。赌博罪是通过赌博行为获取非法利益,不具有经营目的,而开设赌场罪则是利用赌博来进行经营,通过经营间接获取赌博利润。
第四,从规模上区分。由于赌博人员的稳定性、非经营性,导致赌博罪的规模远远小于开设赌场罪的规模。
法官提醒,“利用信息网络空间组织赌博”的非法交易,是扰乱公共秩序的因素之一。区分违法犯罪活动与正常文娱活动的界限尤其重要。请不要把和亲友娱乐的“棋牌室”变成不法之地、老年人要小心“麻将陷阱”,做到文明娱乐不填“赌”;年轻人不要沉迷于网络棋牌,要以生活事业为重,做到“允许胡牌、禁止胡来”。拒绝违法犯罪,做一名遵纪守法的好公民。(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