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吉林新闻5月16日电 (苍雁 许笑笑 孙玉峰)近日,汪清林区基层法院开展“终本清仓”专项行动,在清查清楚终本案件类型后,首先针对1万以下标的额的小标的案件,以小切口,带动大执行,打响“终本清仓”第一枪。
行动开展当日,该院便顺利执行完毕了一起健康权纠纷案件,申请人王某领到了赔偿款。据悉,王某某与梁某因琐事发生口角,梁某冲动之下,对王某进行了殴打,导致王某多处软组织挫伤。事后,梁某拒绝支付相关费用,经法院审理,判定其赔偿王某经济损失。
案件生效后,梁某未按期履行,王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进入执行程序后,因未发现可供执行财产,亦未能找到梁某的下落,在采取相关限制措施后,案件终结此次执行程序。
近期,该院根据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延边林区中级法院的决策部署,大力开展“终本清仓”专项行动。
执行法官在案件摸排中,对该民生案件按下“终本案件”启动键。经过与申请人沟通配合,终于得知梁某信息,随即前往梁某家中,在执行法官强制措施的威慑下,梁某当场将款项全部履行到位。
该案只是该院推动终本案件执结的一个缩影,该院始终坚持“终本不终案”执行理念,以“终本清仓”专项行动为契机,指派专人负责终本案件管理,做好相应案件接访、回访、财产查控、恢复执行审查等工作,并大力开展交叉执行,着力推动终本积案实质化解,切实执行、化解一批“骨头案”,努力将人民群众的纸上权益兑现成真金白银。
法官介绍,“终本”案件,是指经过法院立案执行,穷尽强制执行措施后仍无可供执行财产或者财产暂时无法处置,对案件以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结案,以便统一管理的执行案件。
案件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并不免除被执行人的履行义务。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后可及时向法院提供,法院将予以核实并推进案件办理。(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