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农安县人民法院在一起执行案件中,执行干警“变身”成为被执行人张某的“朋友”,维护其在五岁女儿心中的父亲形象,善意行为感动被执行人,当天即履行部分欠款,目前案件顺利执结。
据悉,2021年,张某在王某处借款,约定按月偿还,并出具借条一份。但直至约定还款期限,张某仍未偿还借款。因此王某诉至法院。该院依法审理后,判令被告张某偿还借款及利息。因张某未及时履行义务,王某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局干警多次电话联系被执行人张某,希望其尽快履行人民法院生效判决义务,但张某多次推诿且拒绝告知自己行踪,经查询,其名下亦无可供执行财产。
通过与公安机关联动,执行干警了解到张某近期有购火车票信息。执行局便立即组织十名干警与当地派出所一起,提前数小时进入火车站实施布控,终于在开车前三个小时锁定了被执行人,他身边还有妻子和五岁女儿。
为了维护被执行人父亲、丈夫形象,执行干警决定采取“委婉”措施控制被执行人。两名执行干警走到张某身旁,低声说:“我们是法院执行干警,咱们到旁边谈谈?”
张某当即明白所为何事,也很快领会到了执行干警的善意,并且表示愿意配合。随后,三人随执行干警一同回到农安。
在执行干警主持下,双方达成和解协议,当天张某即偿还部分钱款,余款后续分期给付,案件圆满结案。
张某非常感动于执行干警的善意行为,“谢谢你们,谢谢你们在我女儿面前维护了我的形象..。.还在那么多人面前给我保留了面子!谢谢你们!”
一场善意的执法,既保证了幼童的身心健康,又保证了执行人的利益,既注入人文关怀,又维护了司法权威。
该院始终坚持在执行过程中充分考虑和平衡各方的利益,在维护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同时,尽量减少对被执行人不利影响,彰显了情真意切的“司法为民”情怀,切实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苍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