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吉林分社正文

首页-->法制

长春经开法院:“缝补”受损亲情 让爱不再缺席
发布时间:2024年05月10日 14:36 来源:中新网吉林 编辑:王思博

  中新网吉林新闻5月10日电 (谭伟旗 王琪)近日,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在一起抚养费纠纷执行案件中,发出首份《执行程序中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巧打“亲情牌”促进和解,用司法力量守护亲情。

  据悉,王某与刘某于2021年离婚,约定孩子归王某抚养,刘某按月支付抚养费。后刘某未按约定支付抚养费,故孩子及其法定代理人王某向法院提起诉讼,该院依法裁判。裁判文书生效后,刘某仍未履行给付抚养费义务,案件进入执行程序。

  办案法官接手案件后,通过“线上+线下”查询模式,发现被执行人刘某无可供执行的财产,后多次电话联系被执行人,但其始终以经济困难、无收入来源等为由推诿拒付抚养费。

  孩子的法定代理人情绪激动地表示:“不可能,被执行人就是在骗人,连最基本的抚养费都不给,那么多理由都是他编造的,离婚后他就未与孩子见过面。”

  面对这种情况,办案法官着手展开调查,前往村委会了解被执行人刘某的具体情况,并在村委会的配合下与村长一同前往被执行人刘某家中进行沟通,在全面了解后将被执行人实际情况告知了孩子的法定代理人。

  在倾听了被执行人未能给付孩子抚养费的惭愧以及不知该如何面对孩子故没有进行探望的无奈后,该案终于回归到理性缓和对话的平台上,回归到聚焦孩子成长的轨道上。

  被执行人表示其刚刚找到一份打更的工作,对于拖欠的抚养费实在无力一次性给付,鉴于此,双方最终达成执行和解并按期履行,办案法官同时向孩子的父母送达了《执行程序中关爱未成年人提示》,督导双方做合格父母,肩负起对未成年子女抚养、教育、保护的法定义务,一如既往,尽心尽力,携手给未成年子女创造良好的生活成长环境。

  抚养费纠纷执行案件往往标的不大、矛盾不小且需要长期履行,但寸草春晖,血浓于水,该院始终坚持在维护法律公正的基础上,用“法”解决双方的纠纷,用“情”融化双方的矛盾,情法并举巧断“家务事”,引导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义务,缝补受损亲情,让案件执行有力度、有温度。(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