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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新区法院护“薪”保民生
发布时间:2024年04月07日 14:13 来源:中新网吉林 编辑:王思博

  中新网吉林新闻4月7日电 (谭伟旗 李郴)近日,长春新区人民法院妥善办理了涉139名进城务工人员工资拖欠案件。

  据悉,长春市某房地产公司因经营不善,拖欠王某等139名进城务工人员工资。经该院高新法庭调确应付王某等139名进城务工人员工资、补偿金共计约150万元。后因该公司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王某等139人申请强制执行。

  该院通过网络查控及线下调查,对其公司财产情况进行全面梳理,并未发现可供执行的财产。考虑到吉林省某房地产公司可能具备履行能力,该院遂对长春市某房地产公司名下银行账户迅速采取冻结措施,并决定依法对其公司法人采取限制高消费措施。

  随后,公司工作人员联系该院,表示“想和解履行义务”。

  经该院执行法官韩飞及助理赵姜卫多次做当事人的工作,某第三方企业承诺自愿代为长春市某房地产公司清偿上述欠款。但约定还款期限届满时,该第三方企业并未履行义务。

  该院将该第三方企业追加为被执行人并采取措施。该第三方企业主动将案款打至该院执行账户,执行案款到位。

  为确保139名进城务工人员及时拿到工资,执行法官带领助理迅速开始案款发放工作。

  该案涉及进城务工人员不仅人数多,且情况复杂。139名进城务工人员分布在黑龙江、吉林、辽宁、江苏等多个省份,年龄跨度大、所留个人信息多有错漏,颇为困难。

  执行法官及其助理连续多日加班加点,整理补充当事人信息,与每名进城务工人员进行沟通,逐笔核对案款,确保不出问题,终于在本月中旬前将案款基本发放到位。

  该案中被执行人系公司,执行法院坚持司法为民、能动执行理念,在发现公司已无财产可供执行后,依法对其法人采取措施,后又将欠薪全部执行到位,有效维护了进城务工人员的合法权益,实现了“三个效果”的有机统一。

  长期以来,该院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理念,用心用情解决群众的“急难愁盼”,将劳动报酬、进城务工人员工资执行案件作为涉民生领域的攻坚重点,不断“出招亮剑”,保民生促稳定,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