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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合同起纠纷!德惠法院成功调解化矛盾
发布时间:2024年04月03日 10:18 来源:中新网吉林 编辑:王思博

  中新网吉林新闻4月3日电 (谭伟旗 李轩 王欣婷)近日,德惠市人民法院民二庭成功调解了一起租赁合同纠纷,促成双方和解,化解了一场可能激化的矛盾冲突。

  据悉,德惠市某汽车经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某汽车公司)系经营汽车租赁的公司。2022年11月,朱某亮在某汽车公司处租赁汽车一台。某汽车公司与朱某亮签订了汽车租赁合同及登记表。

  当月,王某浩驾驶朱某亮在某汽车公司租赁的车发生事故,事发后,王某浩驾驶该车逃逸,该车损坏。

  车辆受损后,某汽车公司经某保险公估有限公司吉林分公司对车辆损失进行公估。某汽车公司已经将受损车辆在长春市某汽车服务有限公司进行了维修。

  此次事故发生在某汽车公司将车辆租赁给朱某亮使用期间,按照合同条款约定,朱某亮无权将车辆交给第三方驾驶,但朱某亮将租赁车辆转租给未满18周岁的无驾驶资质的王某浩驾驶,并且驾车人发生事故后弃车逃逸已经严重违约并违法。

  案件立案后,承办法官孙永德立即与朱某亮取得联系,向其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传票等应诉材料。同时,积极与某经销公司进行沟通,了解案件详细经过,深入了解其真实意思。了解案情后,认真分析该案争议焦点所在,决定采用调解优先、柔性化解的思路进行审理。

  庭审当日,法官耐心带领双方当事人分析案件事实,并结合案情向朱某亮就汽车租赁合同约定的相关规定释法说理,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引导双方当事人同心协契,力求共赢,鼓励当事人以及时止损的方式化解矛盾。

  最终,在法官的主持调解下,当事人自愿达成调解协议。该起租赁合同纠纷顺利得到化解。

  该院始终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及时倾听当事人心声,积极与当事人沟通,最大限度实现纠纷化解。下一步,该院将继续坚持司法为民宗旨,持续推进多元解纷走深走实,为德惠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