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珲春林区法院普法进企业
发布时间:2024年03月20日 14:24 来源:中新网吉林 编辑:王思博

  中新网吉林新闻3月20日电 (谭伟旗 朴晶敏)为提高消费者权益保护意识与企业社会责任,增强群众环境保护意识,自觉维护绿水青山,营造人与自然、消费者与企业和谐有序的环境,近日,珲春林区基层法院环境资源法庭法官干警一行走进企业,开展普法宣传活动。

  当天,干警们在活动现场发传单、解民惑,宣扬《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对群众普遍关注的消费陷阱、假货赔偿等问题进行解答,使消费者充分了解自身权益的同时也让商户意识到保障消费者权益不仅与其经济收益息息相关。

  同时,该院还发放《环境资源审判典型案例》白皮书,向现场群众讲解常见的环境资源犯罪,加深群众对生态文明建设重要性的认识。

  随后,各商户开展座谈会,法官干警了解企业经营现状,并提供有针对性的法律咨询,除详细讲解消费者享有的知情权、自主选择权、公平交易权等基本权利外,为提高企业依法经营意识,着重介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二)》的内容。

  会上,参会人员纷纷表示,坚决不触碰法律红线,合法经营,今后要更好保障消费者权益,承担更多社会责任。

  此次活动,发放法律宣传资料200余份,解答群众疑问30人次,达到了良好的宣传效果,进一步提高了群众的法律意识、维权意识、责任意识与环境保护意识,使群众在面对侵害自身权益、公共利益的行为时,勇于拿起法律武器,依法维权,为营造放心、安心、舒心的消费环境,共建山清水秀、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生态环境提供了法治力量。(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