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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造谎言拒付抚养费!敦化林区法院释法促执行
发布时间:2024年03月18日 10:55 来源:中新网吉林 编辑:王思博

  中新网吉林新闻3月18日电 (谭伟旗 孟祥岩)近日,敦化林区基层法院成功执结了一起抚养费纠纷案件,执行法官通过各种方式,顺利将抚养费执行到位,为护航青少年健康成长提供了司法保障。

  据悉,申请执行人马某然的法定代理人周某与被执行人马某于2021年登记结婚,婚后生育一子马某然。夫妻二人婚后感情不好,马某对家庭极不负责任,性格暴躁,双方经常因家庭琐事打仗、吵架,最后感情破裂,无法共同生活,周某要求离婚,马某同意离婚,但却因子女抚养费问题产生纠纷。

  二人经多次协商未果,故向法院起诉。后经该院调解准许二人离婚,婚生子马某然由周某抚养,马某自2022年8月始至马某然十八周岁止每月支付抚养费。

  判决生效后,马某未按照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抚养费的义务。2023年9月,受理申请人周某与被执行人马某婚姻家庭纠纷一案,申请人马某然的法定代理人周某申请该院执行抚养费。

  立案后,执行法官电话联系了被执行人马某,告知申请执行孩子抚养费一事,并要求被执行人马某给付孩子的抚养费。马某声称没钱,无法给付抚养费,执行法官告知马某,如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给付抚养费,法院将依法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并视情况追究其刑事责任。

  因被执行人马某未按照双方达成的和解协议履行,该院遂依法将被执行人马某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将其银行账户全部冻结。后经执行法官查询,被执行人又开设一张信用卡,执行法官又将该账户冻结。

  事后,马某向该信用卡内存了现金。执行法官秉着善意执行的理念,再次找到马某对其讲明利害,最终,马某依法履行了全部案款,该案现已执行完毕。

  法官介绍,父母是子女的法定监护人,对子女负有不可推卸的抚养、教育的责任。父母对子女的抚育应当是从精神上、物质上、经济上对子女尽养育和照顾之责,这种养育和照顾是子女赖以生存、成长的基本保障,缺少了这种保障,子女是不可能健康成长的。

  该案中,该院作出的生效判决也明确马某自2022年8月始至马某然十八周岁止每月支付抚养费。但是,马某并未主动履行法院生效判决所确定的义务,不仅对其亲生儿子马某然不闻不问,还拒绝给付孩子抚养费,未能尽到一个父亲应尽的义务。

  法官提醒,现代社会是一个讲究诚信的社会,一个缺乏诚信的人不可能得到他人的尊重和社会的认同。(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