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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井法院跨省异地执行!以司法拍卖做优为民服务
发布时间:2024年03月06日 10:34 来源:中新网吉林 编辑:王思博

  中新网吉林新闻3月6日电 (谭伟旗 闫德毓)近日,龙井市人民法院执行干警前往辽宁省丹东市进行房屋司法拍卖,切实保障了司法拍卖中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据悉,2023年8月,经该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协议。但李某某在调解生效后仍未履行还款义务,韩某某遂申请强制执行。

  该案进入执行阶段后,在执行干警耐心调解下,李某某信誓旦旦地保证将于2023年12月中旬将全部欠款及利息还清,但到了约定日期仍没有任何消息。于是执行干警通过司法查询反馈得知李某某在辽宁省丹东市有房产后,决定前往辽宁省丹东市进行司法评估拍卖。

  司法拍卖程序开始后,为了保证公平公正,该院选取了丹东市本地的评估机构,后该院两名执行干警前往丹东市实地调查了房屋情况,并前往丹东市不动产登记中心调取了土地及房屋信息。但当执行干警联系被执行人李某某时,李某某拒绝配合评估,且拒不提供房屋钥匙。

  无奈之下,执行干警立即联系当地派出所,请求该派出所能够配合法院拍卖执行。近期,执行干警协同派出所民警一起到达执行现场后,执行干警先向辽宁省某土地房屋评估事务所及物业、拍卖辅助人员说明案件情况。

  同时,执行干警告知被执行人李某某现场情况,悉心释法明理,明确告知其对抗执行将承担的相应法律责任,最终被执行人李某某同意强制开锁。至此,执行干警在不懈努力和各单位通力协助下,圆满完成了该房屋的评估工作。

  法院执行工作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公里”,关乎着申请执行人胜诉权益的最终实现。而司法拍卖作为执行财产处置的关键环节,对于提升执行工作效率,破解执行难题发挥着重要作用。

  该院在执行工作中不断总结探索,力求在机制上寻求创新,在举措上落实落细,进一步增强财产处置规范性,充分发挥司法拍卖优势,贯彻民法典原则精神、运用民法典思维,最大限度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让人民群众充分认识到司法拍卖的公开、公平、公正,积极营造良好法治环境。(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