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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树法院:交通事故纠纷多 刚柔并济促执结
发布时间:2024年02月20日 10:44 来源:中新网吉林 编辑:王思博

  近日,榆树市人民法院执行局执结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法官通过刚柔并济成功促使被执行人履行法定义务,顺利将案件执行完毕。

  据悉,被告李某驾驶三轮摩托车由南至北行驶时,与原告汪某驾驶的二轮摩托相撞,经交通警察大队认定,被告李某承担事故主要责任,原告汪某承担次要责任。后经该院依法判决被告李某赔偿原告汪某损失,但被告李某一直未给付该笔赔偿款,无奈之下,汪某申请强制执行,请求该院维护其合法权益。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龚艳华依法传唤双方当事人进行执前调解,但申请人汪某的妻子与被执行人李某的妻子情绪激动,甚至大打出手,执行法官见状,便立即将双方当事人分开,采取“背对背”调解方式,耐心地向被执行人释法明理,仔细分析利弊得失。

  但被执行人不同意赔偿任何损失,申请人则认为自己索要的都是在法律规定内,合理且合法,双方就此僵持不下。

  根据申请人提供的财产线索,执行法官与书记员驱车前往被执行人家中、畜牧局、保险公司进行调查。调查后发现李某名下确有肉牛养殖保险登记,但并未扣押到肉牛活物。后执行法官多次与被执行人沟通,被执行人拒不报告财产情况,并明确表示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

  为有效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执行法官决定对被执行人采取强制拘留措施。几天后,被执行人李某的女儿主动提出和解,愿意一次性支付赔偿款项,李某也在法律的震慑下写下悔过书,当申请人接到赔偿款的时候,执行法官也解除了被执行人的拘留措施。

  该院执行局将持续加强人性化执行,加大执行力度,强化执行措施,充分运用调解、和解等手段,全力维护群众合法利益,朝着深化巩固“基本解决执行难”成果目标奋勇前行,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做出应有的贡献。(谭伟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