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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汽开法院异地扣押 执行回款解企业燃眉之急
发布时间:2024年02月20日 10:42 来源:中新网吉林 编辑:王思博

  中新网吉林新闻2月20日电 (谭伟旗 谢铁铮)近日,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成功执结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申请执行人向执行团队赠送锦旗并表示:“数量、种类这么多的机器设备和零部件,长春汽开法院能够快速处置,真是解决了我们企业的心病!”

  据悉,申请执行人A公司向被执行人B公司供应汽车飞轮产品,按合同约定,付款期限为供货的下个月月底。A公司依合同向B公司供货,但B公司并未按约定及时向A公司支付全部货款。

  对账后因B公司停止经营并无力支付货款,故将尚未使用的部分货物退回,经核算,B公司尚欠货款。

  经该院判决,B公司应支付A公司货款及利息。判决生效后,A公司向该院申请执行。

  经查询,未发现被执行人名下有房、地等可供执行财产。办案法官阅卷后,与申请执行人联系,并了解到被执行人尚拥有一些设备和零部件。

  执行团队经过进一步调查取证,发现被执行人拥有汽车深加工设备及成品、半成品零部件共2000余件。而后,办案法官立即与被执行人企业负责人取得联系,并向其释法明理,讲明利害,被执行人同意配合法院执行工作。

  因标的物位于哈尔滨,且数量多、种类杂,为减少交接时的困难,确保后续评估工作顺利进行,执行团队出发前制定执行预案,详细分工。最终,团队用时3小时,将40余件设备、2000余件半成品和成品零部件全部登记造册,申请执行人和被执行人均签字表示认可。

  评估后,标的物在司法拍卖平台挂网拍卖,最终以693283元拍卖成交,溢价率为59%。标的物已完成交接,执行案款及时向企业进行发放,为企业解决了燃眉之急。

  该案的成功执行有效地缓解了企业的生产经营困难,及时兑现了企业的胜诉权益,并为类似财产的司法拍卖处置工作提供了成功经验。该院将持续加强涉民生和涉企案件的执行力度,不断创新优化执行工作机制,努力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用心用情用力服务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