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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安法院:异地执行路 司法为民心
发布时间:2024年02月02日 10:06 来源:中新网吉林 编辑:王思博

  中新网吉林新闻2月2日电 (谭伟旗 高子超)近日,农安县人民法院执行干警长途驱车1700公里,奔赴河南省开展异地执行行动,并成功促成执行和解,切实保障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

  据悉,2019年5月于某(甲方)与薛某、甄某(乙方)签订了《建窑协议书》,约定将某镇的砖厂砖窑建设工程发包给乙方,工期自2019年5月至2019年7月。

  乙方工人及相关设备进场后,甲方陆续支付相关费用,但自2019年5月末,薛某、甄某离开施工现场停止施工,现薛某、甄某施工的大窑已坍塌,于某诉至法院。

  该院依法判令被告薛某、甄某于判决生效后10日内返还原告于某工程款。但二人未履行生效判决,于某遂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该院依法对被执行人的相关财产通过线上线下查询,未发现可供执行财产,随后继续对被执行人的银行账户进行实时监管,发现二人银行账户有资金流动,执行干警立即通过最高人民法院总对总网查系统查询到二位被执行人留在银行的最新通讯地址在河南省。

  执行干警立即与领导汇报、展开研判、部署执行计划,组织人员驱车前往河南省,几经辗转终于找到被执行人所在村屯,依法对被执行人进行释法明理,言明拒不履行人民法院生效判决的后果,在与两名被执行人进行长达4个小时的沟通后,二被执行人最终向其亲属凑齐了执行款,至此案件圆满执结。

  此次异地执行,无惧艰辛路远,有力震慑了被执行人规避、抗拒执行的行为,有效维护了司法权威。该院将持续强化执行工作强制力,诠释破解执行难的决心和信心,以为法为民的履职担当、实实在在的办案成效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对执行工作的满意度。(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