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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树法院:民间借贷纠纷当天化解!
发布时间:2024年01月18日 10:58 来源:中新网吉林 编辑:王思博

  近日,榆树市人民法院大岭人民法庭副庭长张树元调解一起民间借贷案件,当事人现场给付欠款,维护了双方的友谊。

  据悉,被告张某的哥哥张某伟因看病需要,欲在原告魏某处借款,但张某伟在医院接受治疗行动不便,被告张某便替哥哥借款,向原告魏某出具借条一枚,借条表明如张某伟不能全额偿还欠款,可由被告张某负责偿还。

  借款期间,张某伟名下的土地以及土地补偿款由魏某所有,张某伟已经偿还利息,剩余钱款经魏某索要未果,魏某将被告张某诉至法院。

  收到该案后,承办法官认为案件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如果能够在诉前化解,既能为当事人节约时间,降低诉讼成本,又能够最大限度缓和矛盾。在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开展调解工作。

  调解过程中,承办法官充分听取双方意见,一方面向被告张某释法明理,希望她能积极主动还款,另一方面希望原告魏某考虑被告目前的困难,适当调整还款方案。

  在承办法官耐心的调解下,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了分期还款协议,案件圆满解决。

  下一步,该院大岭人民法庭将继续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充分发挥诉前调解机制,在减轻群众诉累的同时,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切实筑牢诉源治理的第一道防线。(谭伟旗 张沫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