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梨树县道德典型颁奖盛典暨“天天向善 同心助学”助学金发放仪式举行。活动现场,共有10名“道德典型”被授予荣誉称号,梨树县人民法院孤家子人民法庭庭长孙海鑫等人当选为2023年梨树县“道德典型”。
孙海鑫在农村基层法庭一干就是35年,办理了7000多案件。为了把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孙海鑫联合司法部门在沈洋镇、小宽镇分别建立了“海鑫法官说事点”。
2018年以来,孙海鑫在固定时间到法官说事点办公,现场为群众调解纠纷,释法明理,开展法律服务,涉及婚姻家庭、侵权、民间借贷等方方面面。没有纠纷时,他便走基层普法,春天讲土地承包合同,秋天讲粮食买卖。
多年来,孙海鑫办理的案件平均调撤率达到90%左右,化解了大量群众矛盾纠纷,有力地维护了辖区社会和谐稳定,被当地群众亲切地称为“平民法官”。
孙海鑫深深体会到,人民法官为民司法,不能只体现在法庭内,还应该体现在法庭外。“我这一辈子就想扎根法庭,成为人民群众的贴心人,为促进社会和谐多作贡献。”孙海鑫坚定地说。(刘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