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吉林分社正文

首页-->法制

榆树法院顺利帮案外人追回房产
发布时间:2023年12月20日 11:05 来源:中新网吉林 编辑:王思博

  近日,榆树市人民法院执行局副局长贾建民审结一起案外人执行异议案件,顺利帮案外人追回房产。

  据悉,在申请保全人吉林省某混凝土公司与被保全人吉林省某房地产公司因买卖合同纠纷案件中,该院依法判决被保全人于判决生效后立即偿还申请保全人货款。

  为防止被保全人有转移财产的情况,申请保全人向该院提出执行保全申请,要求查封被保全人的财产。该院查明被保全人名下房产,便对其实施查封的法律措施。

  案外人吴某现居住地为河北省,在得知自己的房屋被查封的事实后,立即依法提出案外人异议,希望解除对该房屋的查封。

  贾建民受理案件后,查明案外人的住宅(案涉房屋)是其与榆树市土地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签订征收协议,约定征收补偿方式为:向案外人提供产权调换房屋(即案涉房屋),同时为案外人出具回迁凭证。涉案房屋建成后,案外人吴某在物业管理部门统一办理了入住手续,并缴纳二期费用。

  从案外人吴某提供的收据以及贾建民实地调查取证的结果看,案涉房屋确为案外人吴某的个人财产,便立即作出中止该案的执行,后依法解除了对案涉房屋的查封,将房屋归还给案外人吴某,案件圆满解决。(谭伟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