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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经开法院:巧用执行和解 案件成功执结
发布时间:2023年11月15日 14:04 来源:中新网吉林 编辑:王思博

  中新网吉林新闻11月15日电 (谭伟旗 孙震)近日,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通过拍卖担保财产顺利执行完毕一起案件,申请执行人对该院采取快速、高效、有力的执行措施,维护了其合法权益的行为表达感谢。

  据悉,申请执行人A公司与被执行人商某合同纠纷一案,执行过程中,执行干警将被执行人商某约至该院对其耐心劝导,并说明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后果。

  后商某找到案外人王某作为执行案件保证人,三方达成和解协议,约定由王某提供房产一套为该和解协议作为担保财产,待商某不能按期履行和解协议后可优先执行该房产。

  达成和解协议后,被执行人商某却未按三方达成的和解协议履行债务,执行干警多次催促商某,否则将依法对其采取强制措施。但商某一再以自己经济困难为由消极履行,经办案人多次查询,被执行人商某名下确实暂无可供执行财产。

  基于该情况,法院依照申请执行人申请及和解协议中关于担保条款的约定,优先拍卖王某名下房屋一套,该房屋最终成功拍出。

  办案人主动对保证人王某进行释法明理,告知其保证人应当承担的责任及法院执行的相关流程,安抚其情绪,王某表示理解并支持该院工作,主动从房屋内迁出。该院在扣除执行款及执行费用后及时将剩余拍卖款返还保证人王某,该案件顺利执毕。

  法官提醒,在日常生活中,大家为他人提供担保时一定要擦亮双眼,要积极审核对方财务状况后再判定是否要做出担保行为,避免自身权益遭受损害。(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