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吉林新闻11月8日电 (谭伟旗 孙震)近日,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通过网络查控系统等一系列强制措施促使逃避执行的索某主动联系该院,使该案件从“强制执行”变成“我要履行”。
据悉,该案为民间借贷纠纷,被告索某拖欠原告王某本息,被告索某未按生效判决给付欠款,遂案件进入执行阶段。
在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第一时间向被执行人索某发出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执行裁定书等法律文书,并通过电话方式联系索某,但被索某拒接。
后执行法官通过查控系统查询索某名下财产,均反馈无可供执行财产。考虑到手机支付是普通人最常用的交易方式之一,遂冻结了索某名下全部账户。
当天下午,索某主动来电,称账户已被冻结,并表示能够立即偿还欠款,希望该院尽快解除冻结措施。随后其主动将执行款还给申请人王某。执行法官也将冻结的账户予以解冻,该案件顺利执毕。
下一步,该院继续加大执行力度,把查控、冻结被执行人的账户作为当前执行的必要手段,深挖财产线索,促使被执行人自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维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