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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破产法庭:能动司法 为企排忧
发布时间:2023年10月11日 11:04 来源:中新网吉林 编辑:王思博



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供图

  中新网吉林新闻10月11日电 (张开奇 李成)“我公司对长春中院司法为民、为企业排忧、创良好营商环境的精神,深表感谢!”某金融公司党委副书记、总经理张某说。

  10月9日,长春破产法庭审结的一起强制清算案件当事人某金融公司一行6人来到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拜访,并赠送锦旗表达谢意。

  据悉,某客运公司是该金融公司的小股东,自2003年被吊销营业执照。该客运公司近二十年不能正常履行股东职责,已严重影响该金融公司内控制度的建立健全、公司治理结构的完善,无法满足监管规定,更影响到公司的进一步发展。

  该金融公司自2010年起按照监管要求,着手开展对小股东的清理工作。但因该客运公司吊销时间过长,在法律程序上负有清算义务的法定主体以及可申请强制清算的股东、债权人均已无法取得联系,多年来均未找到有效解决途径。

  该金融公司在无法找到其他清算申请人的情况下,只能作为利害关系人自行提出强制清算申请。但公司法及其司法解释未明确规定在此种情况下,该金融公司是否可以作为申请强制清算的适格主体,法院能否受理信达金融的申请成为其主要担忧。

  收到该金融公司的申请后,该法庭立即组成合议庭对案件进行审查,对此申请是否具有法律依据进行详细研判。

  经公开听证,该法庭对案件依法审查后认为:该客运公司的存续与否与该金融公司存在实质利害关系,该金融公司有权以利害关系人身份申请人民法院对该客运公司强制清算,受理了该金融公司的强制清算申请,并依法启动强制清算程序。

  在该法庭的有力推动和监督下,清算程序顺利进行并圆满终结。(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