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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树法院:七旬老人赡养难 法官判决解心忧
发布时间:2023年09月27日 12:42 来源:中新网吉林 编辑:王思博

  中新网吉林新闻9月27日电 (张开奇 于静波)近日,榆树法院环城人民法庭审理一起抚养费纠纷案件,修复了老人与子女之间的亲情,维护了老人的合法权益。

  据了解,原告石某与丈夫婚后育有四名子女,丈夫去世后,石某一直体弱多病,没有劳动能力,三名女儿均尽到了赡养义务,但作为长子的张某却没有尽到赡养义务。石某不能独立生活,张某也不为所动,无奈之下,石奶奶将张某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判决张某每月给付石某赡养费700。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徐俊乾及时与石奶奶联系,希望通过调解的方式修复亲情,但张某始终没有“露面”,见调解无望,徐俊乾立即开庭审理此案。

  石某表明其轮流和三个女儿生活,但行动能力较差,经不起折腾,希望张某能付赡养费供其生活。张某则认为自己家庭条件不好,还要供孩子上学,无力每月支付母亲的赡养费。双方在庭审过程中,为老人的赡养问题僵持不下,争吵不止。

  经法庭综合考虑,石某现年老体弱,丧失劳动能力,且医疗花费较大,需要子女支付赡养费。张某作为石某的长子,应对石某尽赡养义务。考虑到张某的实际情况,判决张某每月给付石某赡养费500元。(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