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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让女儿免除失信 失信被执行人主动还钱
发布时间:2023年09月18日 12:22 来源:中新网吉林 编辑:王思博

  中新网吉林新闻9月18日电 (谭伟旗 许笑笑 孙玉峰)近日,三位当事人走进汪清林区基层法院执行局,三人为一起借贷合同纠纷案件的申请执行人和被执行人。

  据悉,刘某平日以做地板生意为生,多次向地板供应企业汪清某木业有限公司进行货物采购,在累计了一定数额双方签订了《还款协议书》,同时刘某女儿书写了《担保书》自愿用自己的房屋作抵押,承诺承担连带担保责任。

  签订协议后,该木业公司多次催要欠款,均被刘某以种种理由推脱未还。无奈之下向法院提起诉讼。经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

  然而,刘某却一直未履行调解书中所确定的义务,为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该企业申请了强制执行。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刘某无财产可供执行,申请执行人也提供不出可供执行的财产,故申请执行人申请将被执行人刘某及其女儿纳入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近期,被执行人刘某便坐不住了。原来,其女儿的工作需要经常出差,因为给父亲做担保上了失信名单,现在高铁处处受限,对其工作影响极大,几近失业。为不让自己的事情影响到孩子,刘某四处筹钱,在凑到后便立刻找到了企业法人徐某,表明剩余欠款自己会抓紧还上,请先去该院帮忙申请将女儿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撤出,保障孩子的正常工作生活。

  徐某也是一位父亲,在看到当事人积极还款的态度后,也当即同意了刘某的请求,于是徐某与刘某夫妻二人便到该院执行局,申请解除其女儿的限制高消费及失信人员名单。

  法官提醒,各位失信被执行人,尽早履行判决、裁定确定的义务,千万不要心存侥幸,因自己的失信行为而害人害己、错失机会。否则,不仅严重侵犯了胜诉人的合法权益,更是对司法权威的蔑视,最终将受到法律的惩罚。(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