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吉林分社正文

首页-->法制

有“典”不一样!汪清林区法院法治副校长进校园
发布时间:2023年09月11日 13:59 来源:中新网吉林 编辑:王思博

汪清林区基层法院/供图
汪清林区基层法院/供图

  中新网吉林新闻9月11日电 (谭伟旗 刘蕾)为进一步增强校园法治宣传教育,提高学生自我保护意识,让学生养成学法、懂法、守法的好习惯,近日,汪清林区基层法院法治副校长前往汪清县第三小学校为同学们送上了“开学法治第一课”。

  课上,法治副校长通过多种方式,从“民法典对未成年的保护”与“压岁钱该如何花”两方面向同学们进行宣讲,并针对对学生们的特点和喜好“量体裁衣”,从身边的案例入手,通过生动的语言、有趣的图文、漫画等形式,透过案例深度剖析案件背后的法律问题,引导学生要提高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

  授课结束后,法官表示,希望同学们在法治的阳光雨露中,自觉学习法律,严格遵守法律,学会运用法律,将法治精神入于心、正于身、践于行,做到心有所畏,行有所止。

  通过“开学第一课”的法治教育宣传,进一步增强学生的法治观念、法治意识,呼吁同学们能在学习生活中做到知法、守法,不触碰法律红线。

  下一步,该院将继续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积极推进法治副校长工作运行,加强与学校的交流与合作,常态化开展送法进校园活动,为学生的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