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吉林分社正文

首页-->法制

邻里纠纷无小事!汪清林区法院巡回审判消心结
发布时间:2023年09月01日 11:00 来源:中新网吉林 编辑:王思博



汪清林区基层法院/供图

  中新网吉林新闻9月1日电 (谭伟旗 何文玉)近日,汪清林区基层法院民事审判团队近期采取巡回审判的方式审理了一起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纠纷案件。

  据悉,承办法官通过电话沟通了解双方是唇齿相依的邻里关系,相识多年,近期却因被告未规范管理好自家黄牛的活动范围,导致黄牛进入原告家的菌地将部分菌袋踩坏,原本这并不是一件“大事”,可双方之间因此事产生了言语冲突继而发生了肢体摩擦,原告一怒之下将被告诉至法院。

  法官得知双方当事人都在汪清县天桥岭镇居住后,决定采取巡回审判的方式,到双方家门口的天桥岭巡回法庭开展巡回审判。

  在到达天桥岭巡回法庭以后,法官分别与原、被告促膝长谈近两个小时。在庭审的调解阶段中,原、被告均被承办法官和风细雨的劝导所打动,放下嫌隙均同意调解结案,双方之间重归于好。

  邻里纠纷往往是些许小事所引发的,但往往些许小事容易成为矛盾纠纷的导火线,鸡毛蒜皮的小事处理不好就会酿成大矛盾,有的甚至可能会演变成为刑事案件,能及时化解纠纷,修复邻里关系就显得尤为重要,通过开展巡回审判的方式可以让当事人打开心扉,用“唠家常”的方式与当事人聊家长里短,帮助当事人缓解对抗情绪,放下对于打官司的防备,在聊天过程中适时地晓之以理、动之以情、教之以法。

  今后,该院将持续践行司法为民宗旨,积极创新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努力做到巡回法庭工作与服务人民之间的有机结合,秉承“调解优先,以调促和”的理念,常态化开展诉前调解、巡回审判等工作,引导双方当事人换位思考,做到以情服人、以理服人,以细雨润物般的沟通态度化解矛盾,避免小矛盾转化为大纠纷。(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