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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安法院温情执行 一次性执结到位案款
发布时间:2023年08月29日 11:00 来源:中新网吉林 编辑:王思博

  中新网吉林新闻8月29日电 (谭伟旗 高子超)近日,农安县人民法院执行局成功执结一起盗窃不退赔财物案件,因被执行人入狱服刑退赔难以实现,执行干警克服困难温情执行,为申请执行人挽回经济损失,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据悉,该案被告人从某与韩某因犯盗窃罪被提起公诉,该院依法判决被告人丛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被告人韩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责令被告人从某、韩某共同退赔被害人经济损失。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前往监狱送达了执行相关裁定,因二被告正在服刑期,没有经济来源且查无财产,执行干警决定先做其亲属的思想工作,看是否能说服其亲属将罚金和被害人损失先予退赔。

  执行干警与其家属取得联系后,其家属表示被执行人已经被判处刑罚,不认可给付被害人赔偿,经过多次沟通无果后,执行干警找到当地村委会一起做被执行人家属的思想工作,将案情、执行情况以及不履行赔付义务的后果详细告知,听完执行干警深入浅出的分析案情、释法明理后,其家属表示一时无法将赔偿款全部还清,还需要时间进行考虑再给予答复。

  但经过长时间等待,仍未得到回信,执行干警只能多次前往被执行人家中进行走访普法,言明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的后果,最终在情理和法律的震慑下,被执行人家属表示愿意一次性赔付,因赔偿金额不足执行干警与申请执行人进行了沟通,最终申请执行人同意赔付金额,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被执行人家属主动到该院交清了赔偿款,案件就此圆满执结。

  在执行该案过程中,执行干警在力求案件依法执行的同时,始终把人民的利益放在心上,既最大限度维护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又赢得了被执行人的理解和支持。(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