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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宽城法院与人民陪审员调解“漏水案”
发布时间:2023年08月24日 14:48 来源:中新网吉林 编辑:王思博

  中新网吉林新闻8月24日电 (谭伟旗 张艳伟)近日,长春市宽城区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综合审判庭)法官在处理一起发回重审案件时,与人民陪审员共同做双方当事人工作,发挥出了人民陪审员身份便于做调解工作的优势,促成了矛盾尖锐的案件达成和解,使得长达多年的纠纷得以圆满解决。

  据悉,2015年,齐某在某开发商处购买47平方米的房屋一处,房屋位置位于顶楼。然而,齐某收房后房屋便出现漏水问题,经多次报修始终没有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最终,齐某选择起诉至法院,要求开发商维修漏水房屋并赔偿室内装修损失。案件经过一审二审后,被上级法院发回重审。

  事情虽小,但双方矛盾很深,处理困难较大。近期,该案正式开庭审理。庭审中,被告对齐某提出的更换防水卷材,重新铺设防晒设施的维修方案不予认可,坚持不同意齐某的诉讼请求。且双方当事人对损失及维修方案均不申请鉴定,使得案件处理难度很大。庭审结束后,合议庭成员对双方当事人进行了调解。

  调解中,办案法官耐心地进行释法明理,努力消除双方隔阂。此时,其中一名人民陪审员也耐心地做双方工作,以最平实的语言对被告讲述到:“老百姓买一套房子不容易,40多平米的房子就是为了满足基本的居住需求,换成是你,住在这样漏水的房屋里是什么感受?”

  被告公司代理也有所触动,表示现在公司的经营状况十分困难,即使维修也无法彻底进行翻修,达到原告满意的效果,但愿意本着化解矛盾的角度支付部分赔偿款,由齐某自行修复,减少不必要的麻烦。

  此时齐某认为赔偿款过少,不足以弥补自身损失。陪审员劝说道:“即使法院判决被告对你的房屋进行维修,但是他也只是修修补补达不到你的预期效果,还不如拿到钱由咱们自己彻底进行修缮,居住了这么多年也该重新做防水了……”

  最终,在大家共同劝说下,双方终于达成和解,均同意由被告一次性支付齐某赔偿款并承担诉讼费用,就这样,一起矛盾纠纷较大的发回重审案件得到了圆满化解。(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