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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宽城法院:法官调解促共赢 侵权纠纷获赔偿
发布时间:2023年08月03日 13:06 来源:中新网吉林 编辑:王思博

  中新网吉林新闻8月3日电 (谭伟旗 李萌)近日,长春市宽城区人民法院调解一起侵权责任纠纷案件。

  据悉,2021年3月,赵某在通过某宿舍楼进户时,由于宿舍楼门口窖井年久失修且未加固发生塌陷致使赵某跌落,造成了腿部摔伤。此后,赵某先后三次住院总计69天。经鉴定,此次事故造成赵某十级伤残。经查,该窖井系由某集团公司负责管理。

  事故发生后,集团公司支付了赵某医疗费,但未能完全弥补赵某损失。此后,双方就赔偿事宜多次进行协商,但始终未达成一致意见。今年6月初,赵某将某集团公司诉至法院,要求合计赔偿其经济损失。

  法官那立新接到案件后,通过庭前阅卷,并与双方当事人沟通,了解到案件经过。法官认为像这一类敏感案件,如果一判了之,并不能很好地解决当事人纠纷,且很容易进一步激化矛盾,调解结案才是最佳的处理方式。

  庭审中,双方陈述案情、出示证据,赵某认为因集团公司的过错导致自己受伤,其损失理应得到全部赔偿,集团公司却认为赵某主张的损失过高,双方一直僵持不下。面对这种情况,法官采取“背对背”调解方式,积极从原、被告的角度出发向双方讲明事实依据、阐述利害关系。

  最终,在法官的不懈努力下,经过近四个小时的调解工作,双方经过慎重考虑同意调解,并达成调解协议。至此,一起耗时近两年半的侵权纠纷案件终于得到了圆满解决。

  案件成功调解不仅使受侵害的当事人得到了赔偿,也为被告单位解决了困扰多时的信访问题,实现了“双赢”效果。从案件的审理中可以看出宽城法院法官时刻坚守着司法为民的初心,用实际行动维护着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