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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井法院:因案施策巧执行 以物抵债化纠纷
发布时间:2023年07月14日 10:28 来源:中新网吉林 编辑:王思博

  中新网吉林新闻7月14日电 (谭伟旗 金星海)近日,龙井市人民法院执行一起案件,促使两家债权人达成一致意见,使标的物顺利进入拍卖程序。在该厂房经历两次流拍后,申请执行人接受了以物抵债的偿还欠款方式。

  据悉,某银行与被告某工厂签订抵押合同,双方约定该工厂以其所有房屋及机器设备提供最高额抵押担保,并办理了抵押登记,权利人为某银行。事后,某工厂一直无能力履行该院判决的偿还义务,故某银行将某工厂诉至该院,提出申请强制执行。

  此前,该工厂因发展需要,其另一部分厂房抵押给了当地某乡镇政府,即该厂房实际债权人为两个主体。为促使两家债权人尽快达成协议,执行法官遂在被执行人及第三方债权人居住地法院前后开展了3次协商会议,最终圆满执行。

  法官介绍,现实生活中,因不动产继承、赠与、遗赠扶养、夫妻离异等也会产生“带押过户”需求,这些需求源自民事法律关系的设立或变更,不在现行普遍推广的存量房“带押过户”范畴内。但通过合理使用预告登记或变更登记等手段,可为上述不动产“带押过户”登记难题提供解决路径。(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