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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河口法院:上门调解定分止争 司法服务暖心便民
发布时间:2023年07月12日 13:52 来源:中新网吉林 编辑:王思博

  中新网吉林新闻7月12日电 (张开奇 邱薪宇)近日,在一起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案件中,因当事人有伤在身不便行动,梅河口市人民法院立案庭法官上门调解,成功化解了双方当事人间的矛盾纠纷,保障了伤者的合法权益。

  原告张某受雇在被告何某经营的商店内打工,4月21日,张某在工作过程中因店内升降梯钢丝绳断裂受伤。伤情治疗终结后,张某要求何某一次性赔偿后续治疗费、伤残补助金、医疗补助金、就业补助金、停工留薪工资等共计13.39万元。

  因案件事实经过简单清晰,法律关系明确,双方对于案件事实均无异议,案件分流至诉前调解后,经过调解法官的多次沟通,双方当事人均同意进行调解。考虑到张某有伤在身,无法前往法院签订调解协议,调解法官决定与何某一同来到张某家中上门调解,方便张某更好地表达自身诉求。

  经调解,双方最终达成了协议:何某一次性赔偿张某后续治疗费、伤残补助金、医疗补助金,就业补助金,停工留薪工资等合计12万元。何某于当日给付全部赔偿金,张某收到赔偿金后,双方纠纷解决完毕,张某放弃其余请求,何某不再承担任何责任。

  下一步,该法院将继续通过诉前调解、上门调解等便民利民措施,创新司法服务方式,为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满足群众多元化司法需求,切实打通司法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更让人民群众切身体会到司法“温度”。(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