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吉林分社正文

首页-->法制

农安法院:司法为民牢记心间 调解室“搬到”马路边
发布时间:2023年06月12日 16:02 来源:中新网吉林 编辑:王思博



农安县人民法院/供图

  近日,在准备好调解材料,安排好其他工作后,法官崔景辉与助理携带设备从农安县前往长春市,在被告工作地附近的马路边,开始了一场诉前调解。

  据悉,原告李某与被告刘某于今年2月签订了一份《房屋买卖合同》,被告刘某将房屋出售给了李某,李某支付了全部房款,但刘某迟迟未按时间配合李某完成房屋过户手续,双方一直为达成一致,原告李某便诉至法院。

  该院民三庭法官受理案件后,及时与原被告进行沟通,询问未过户原因,与双方当事人经过几番沟通,李某诉刘某房屋买卖纠纷一案双方当事人均同意进行调解,可是由于刘某目前在长春从事保姆工作,看护婴儿,无法到该院进行调解,综合多方面因素后,法官决定将双方当事人约到长春进行调解。

  法官耐心做双方当事人工作,释法明理,最终促使双方达成调解协议。

  下一步,该院将继续在为民办实事上出实招,通过便民、利民的方式审理案件,切实减轻当事人的诉累,努力让当事人体验到诉讼服务的速度与温度,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刘栋)